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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一些使用电子网络银行服务时应注意之事项,你应在使用本服务前细阅以下几点: |
| A. 密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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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任何情况下,切勿将密码告知任何人,包括联名账户持有人,及切勿将密码以电子邮件传送或以相同之密码使用其它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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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当发觉或怀疑密码未经授权而被他人使用时,必须立即通知本行,并即时以书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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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任何情况下,切勿将密码告知任何自称为本行代表或本行职员或获授权之人士或警察。任何人士均毋须知悉你的密码。本行绝对不会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任何其他方式,要求客戶提供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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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切勿在浏览器选择储存或保留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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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当首次使用电子网络银行服务时,必须立即更改密码,并毁灭载有密码之函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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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切勿以香港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驾驶执照号码或任何常用之数字组合(如987654或123456)作为自选之密码,及不应使用同一数字多于两次(如111111或22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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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请牢记密码,切勿用笔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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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进行银行交易时,需先留意四周环境,切勿让他人得知所输入的密码;当在任何装置(如私人电脑、柜员机)或自助 / 公众终端机输入密码时,请遮掩按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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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为保安理由,请定期更改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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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如怀疑已被伪造网站或伪造电子邮件欺骗;例如: 输入正确密码后不能登入有关服务网站,无论有没有显示任何警告讯息,请立即更改密码。 |
| B. 个人电脑及电子邮件之保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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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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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收发电子邮件、开启电子邮件附件、进入及告知个人 / 财政资料予不知名网站及下载网站内的档案或程式时,请慎防骇客、病毒、间谍软件及任何其他恶意程式入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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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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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个人电脑的保安,请安装及定时更新适当防火墙、防病毒软件及防间谍软件,并不时使用有关软件扫描你的个人电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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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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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时更新浏览器及应用软件以支援 128-bit SSL 或更高标准的加编密码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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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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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个人电脑内分享的档案及打印机,尤其经有线数据器、宽频接驳、无线或类似装置使用互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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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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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或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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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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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经任何电子邮件内的超连结登入本行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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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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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让太多人使用你的电脑,可以的话,应设定电脑的个人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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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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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浏览器提供的「自动完成」功能。某些浏览器可以记录你所输入的资料。如有需要,可参考浏览器的「说明」 功能。 |
| C. 使用电子网络银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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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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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将电子网络银行账户号码保密,切勿将户口资料以电子邮件传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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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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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使用电子网络银行服务前关闭浏览器的其它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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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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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输入电子网络银行或本行网址于浏览器的网址列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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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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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经www.hkbea.com 或www.hkbea-cyberbanking.com 登入电子网络银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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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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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登入电子网络银行服务时,请先检查上一次登入电子网络银行服务的日期及时间,该资料显示于登入首页「欢迎!(你的名字)」的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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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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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按电子邮件、搜索器或任何不可靠来源内的超连结登入电子网络银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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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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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URL及本行在电子证书上的名称作比较,以确实本行网址之真确性。当进行证实及加编密码程序时,一个状似锁或匙的保安图标将会呈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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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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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操作后,请注销电子网络银行服务及清除浏览器内的缓冲存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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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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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在使用电子网络银行服务时离开电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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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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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使用 / 安装任何软件或程式使用电子网络银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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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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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本行建议的浏览器使用电子网络银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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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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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透过公众电脑使用电子网络银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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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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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查户口结余和交易报告。如有发现任何问题或未经授权之交易,请立即通知本行有关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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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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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留意和遵照本行提供的保安提示。 |
| 15. |
如对任何声称为本行所属的网站有怀疑,应立即联络本行确认。 |
| D. 使用电子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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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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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将电子证书的私人匙及密码保密,切勿将密码告知任何人,包括联名账户持有人,及切勿将密码以电子邮件传送或以相同之密码使用其它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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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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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觉或怀疑电子证书未经授权而被他人使用时,必须立即通知本行,并即时以书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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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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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情况下,切勿将电子证书的密码告知任何自称为本行代表或本行职员或获授权之人士或警察。任何人士均毋须知悉你的密码。本行绝对不会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任何其他方式,要求客戶提供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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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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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在浏览器选择储存或保留电子证书的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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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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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以香港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驾驶执照号码或任何常用之数字组合(如987654或123456)作为自选之电子证书密码及不应使用同一数字多于两次(如111111或22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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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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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收到电子证书时,请立即设定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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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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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牢记电子证书密码,切勿用笔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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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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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银行交易时,需先留意四周环境,切勿让他人得知输入的电子证书密码;当在任何装置(如私人电脑、柜员机)或自助 / 公众终端机输入密码时,请遮掩按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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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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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安理由,请定期更改电子证书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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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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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立即通知本行有关核证机构所载资料的变更,如客户因未能履行通知本行之责任而引致的损失或索偿,本行均毋须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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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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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电子证书已被取消、撤销或变成无效后,该证书将不能使用。 |
| E. 其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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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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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定期查阅你的户口结单,如发现有任何可疑或不寻常账项,应立即通知本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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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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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电子证书、柜员机卡、银行结单、支票簿及其它重要文件放在安全的地方。如需弃置载有个人资料的文件,请先行毁灭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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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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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情况下,本行绝对不会以电子邮件要求客戶提供个人资料,如密码、香港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出生日期、信用卡号码或信用卡到期日等资料。本行亦不会要求客戶经电子邮件的超连结登入本行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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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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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供个人资料予网站前,先查阅网站的私隐政策声明及安全防护措施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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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中文本只供参考用,中英文本如有歧异,以英文本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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